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现将襄阳市中医医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1、总务科负责全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医院感控办负责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各自管理范围和环节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2、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各医疗废物产生点必须设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在医疗废物产生源头做好分类工作,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混装。
3、各临床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负责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等管理工作。
4、各临床科室的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回收人员按统一规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使用专门的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分类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处。定期消毒暂存场所和运送工具。
5、暂存贮存处负责人与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运人员进行交接,医疗废物最终去向为: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6、加强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对他们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健康受到损害。
7、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资料至少保存10年以上。
8、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严禁任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行为。
襄阳市中医医院
20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