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居民)住院管理:
(一)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时,患者必须主动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未出示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的,其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收住院时,患者应先向医院预交2000元以上的住院预付金(作为自付费用的押金),后续根据医疗费用发生情况,押金按照(40%-60%)比例进行增补,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从2022年1月1日起国家政策规定住院期间不能刷医保卡支付住院押金,出院结算时可以选择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三)职工医保欠缴医保费,待费用补齐到账后方可登记、结算,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全额垫付。居民医保本年度未缴费的不享受医保待遇。
(四)意外伤害住院:须三日内填写《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申报表》交医保办,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患者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审核不通过者需自费结账。住院期间须全额垫付押金。
(五)肿瘤患者特殊待遇:恶性肿瘤的参保患者,住院实施肿瘤手术及放疗、化疗时,同一结算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多次住院的,第一次住院承担统筹基金正常起付标准后,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如变换医院治疗时,仍需承担正常起付标准费用。
(六)患者在住院期间使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诊疗服务项目、药品及耗材的,按比例报销;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诊疗服务项目、药品及耗材的,其费用全部由患者自付,使用前需提前告知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七)各类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二、出院管理:
(一)参保患者出院时,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出院标准,不允许长期住院观察或留院等待下一周期的治疗。
(二)患者出院带药量为:急性病不得超过三天,慢性病不得超过七天。超出规定的带药量部分、针剂药品及治疗,统筹金不予支付。
(三)出院患者如需费用清单,请到住院部(1号楼)一楼“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打印。
医保转诊
一、襄阳市医保转外就医(省内外)
(一)襄阳市职工医保:转往省内就医无需办理转院手续,患者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前往就医地住院;转往省外的需办理异地就医或异地转诊手续,操作步骤如下:
打开支付宝搜索“湖北医疗保障”→点开湖北医疗保障→在线办理→异地就医→选择异地转诊或者异地就医(根据自己的需求),按流程提示办理即可。温馨提示:办理时就医时间要选择入院交费日期。
(二)襄阳市居民医保:转往省内、省外的均需办理异地就医或异地转诊手续,操作步骤(同上)
(三)转外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二、异地参保人员转诊(省内外)
(一)省内转诊:打开支付宝搜索“湖北医疗保障”→点开湖北医疗保障→在线办理→异地就医→选择异地转诊或者异地就医(根据自己的需求),按流程提示办理即可。温馨提示:办理时就医时间要选择入院交费的日期。
(二)省外转诊: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本人、他人、跨省)→首页在线办理: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为自己/为他人备案、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开始备案→快速备案告知书→上传材料/个人承诺书→提交备案
襄阳市中医医院医保办
2024年4月3日